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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
  • 发布于:2015/5/14 23:06:32 点击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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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     一、自然人申请商标,可以以本人身份证作为主体资格证明申请商标,但申请人必须持有本人的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》作为附件,以证明本人从事商业活动并且需要进行商标注册。

          二、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》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,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。
          三、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,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,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,不可超出执照上指定的经营范围。
            四、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》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,应注意按时对其执照报指定机关单位进行年检,执照发生变更、注销、吊销时,应及时或提前对该字号名下的商标进行相应的变更或转让,使商标继续合法有效。
            五、安徽信达商标事务所持续为安徽商标申请人提供商标服务,欢迎咨询www.xindatm.com.0551-62876622 0551-62879922。
     
     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安徽省信达商标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谷露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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